各学院:
校医院根据学校工作安排,定于2018年1月3日、4日两天对学生转外院门诊就医医疗费进行报销,报销时需携带社保卡、校医院有转诊记录的病历本、外院就诊病历本、诊断证明、相关发票及建设银行的卡号到校医院报销。(注:报销前先带社保卡到一楼收费处打消费清单),望各学院接到通知后及时通知学生,携带相关资料按时到校医院四楼审核报销。
校医院
2017年12月27日
冀公网安备 13010802000630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