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河北省高校教师资格证书补办换发办法的通知
时间: 2014-11-12
时间: 2014-11-12
各学院、各单位:
为规范我省高校教师资格证书管理工作,河北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制定了《河北省高校教师资格证书补办换发办法》,我校教师如有需要补办和换发高校教师资格证书的,请按此办法准备相关材料,于2014年11月20日之前报到人事处师资科。
联系人:尹励侃
联系电话:80789898
附件:1、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《河北省高校教师资格证书补办换发办法》的通知
人事处
2014年11月12日